求助 关于SEO客户矛盾问题案子,请大家帮忙看看。
我本身在一家大公司给人做SEO,和一家客户签定合同 他们代理我们的服务,也就是我们为丙方 他们为乙方 而客户为甲方,在过程中合同签定 甲方应配合我们提供FTP 方便进行优化,但是几次要求甲方,甲方还是没有给我们FTP。在这种情况下 合同排除甲方不合作因素外 我们如果使甲方域名排名达不到第一页就全额退款,限定日期是30天。但是 我们快做完的时候发现他们的域名曾被GOOGLE删除过。也就是说这个域名存在问题,而大家都知道如果解决GOOGLE删除网站的问题是要额外付费的,但是甲方称不知。时间到达之后,甲方网站在GOOGLE的几个字排名未达到第一页 在2-7页。这是.cn的域名,而曾被GOOGLE删除的。COM域名 我们开始做的域名,在其他搜索引擎都达到了第一页的位置。 甲方要求全额退款,但是总公司也就是丙方不同意,而乙方也向丙方要退款,而在合同中乙方同丙方的分帐是6:4。乙方是6。我们总公提出的方案是 第一 不退还我们所占的4层。
第二 退款 但是甲方也要承担一些责任。
第三 退款 所有丙方所进行的优化要进行还原,并且在其他搜索引擎包括GOOGLE的目前排名我们全部撤出。
而我个人认为 是甲方和乙方的问题导致问题,我们不应当有全责。
你们觉得该怎么办? 在这里还有就是乙方拿了我们的钱 但是退只退我们的4层 而他们还是赚!所以他们很积极!而甲方的网站是纯JAVA的 大家应该知道有多难做。。。。你们觉得我们应该全额给他们退么?
说实话哦,这可是关系SEO的命运,别为讨好客户说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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