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法规???!!!
河南发文治理医闹:停尸要挟医院可追究刑责医闹”围堵、打砸医疗机构,殴打医务人员将严处。
昨日,省卫生厅、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治安管理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通知》。
通知要求,患者及其家属不得以“医疗事故”等为由,停尸要挟、打砸医院;不得围攻、殴打医务人员,影响医院正常工作秩序;禁止在医院内太平间外的任何地方为死者举行任何形式的迷信祭祀活动等。一旦发生此类情况,医院治安保卫组织将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将迅速出警,依法处理。对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级公安机关和卫生行政部门将建立医疗机构治安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公安机关负责对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与辖区内医疗机构建立专人联系制度和定期巡查制度,及时掌握医疗机构治安动态,认真解决医疗机构中存在的治安问题,逐步建立医疗机构治安管理长效工作机制。
[ 本帖最后由 jishui 于 2006-9-8 10:56 编辑 ] 呵呵
有意思 ..............:) 以后可以放心大胆的出医疗事故了
反正他们不敢闹:lol 原帖由 pengxing 于 2006-9-8 10:38 发表
以后可以放心大胆的出医疗事故了
反正他们不敢闹:lol
怕怕 这世道老百姓实在是没有办法活了!!!
不闹吧,没有人管;上访吧,还是没有人管;闹吧,犯法了!
到底怎么办呢?
唯一的办法:ZCF?!?!
[ 本帖最后由 jishui 于 2006-9-8 17:05 编辑 ] 原帖由 jishui 于 2006-9-8 11:34 发表
这世道老百姓实在是没有办法活了!!!
不闹吧,没有人管;上访吧,还是没有人管;闹吧,犯法了!
到底怎么办呢?
唯一的办法:造反?!?!
:lol 没有办法的办法
现在有的患者家属也太不象话了 什么世道 ... 病人就象小白鼠
呵呵
我就是专门做小白实验的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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