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
不反对,
不传播。 是要说句公道话的 偷人邮箱总是不好的 尤其偷JGWY的邮箱
话又要说回来了
要偷可以到IM286去偷 大家都不会说啥的!
回复 13# 的帖子
他有这个能耐吗?谁会吵半天就妥协,人家早报复他了
一次又一次都这样做,也大摇大摆走出来,难怪金光会没落.
终于遇到过懂事的了,不是每次都是小老鼠:victory: 封ID事少
支持正义... 莫装B,装B遭雷霹 怎么还没有个说法!为什么现在金光变成这样了 原帖由 duwu 于 2007-9-15 10:33 发表 http://bbs.jgwy.net/images/common/back.gif
执行三不政策。
不支持,
不反对,
不传播。
那你就不要进来!不和你为伍 如果有证据的话,支持去报警,按照我兄弟以前的案例可以索回10-30倍你的损失 原帖由 shikey 于 2007-9-15 16:17 发表 http://bbs.jgwy.net/images/common/back.gif
那你就不要进来!不和你为伍
呵呵,因为我不知道事情的原委和真实性,所以执行三不。 有保护伞,删了也没用,马上又恢复过来
没人想删了
金光的数据还在他手里;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