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重申明:偶强烈谴责采用不正当手段盗取邮箱的行为!
原帖由 chungwoo 于 2007-9-16 01:31 发表 http://www.jgwy.net/bbs/images/common/back.gif支持报警索赔
要不等一下又跑去几个所谓"好友至交"出来,LZ还要被人家说
刀子满街都可以买得到,杀人犯能有几个?
按LZ的说法,其手法极低,只是骗新人和做不要脸的事
封ID和封IP是两码事,封了ID还能上吗?怎么 ...
chungwoo :
您不要把偶拉进去,偶本无意涉足,您如此这番,偶不得己澄清一下:"好友至交"一说是当初熊猫事出后,偶自认为凭己为人处事的态度,可以将此事圆满解决。但非常遗憾,事实证明我们太善良了。无论事出何因,采用不正当的手法盗取他人之物非君子之行为。而以惩罚为托词,将他人之物占为己有更让人不耻。
偶根本就没有想到,更无法理解,不就是一些空间资料吗?再加上RIPN帐号,能值多少钱?如果真是靠此为生也就罢了,可这盗取的是免费邮箱呀,而非商业邮箱,难道一个人的人品就值几个免费邮箱?
对于一切不耻的行为偶坚决谴责,更不会与之共舞。cctv000000从不惧怕什么?在原则问题上绝不会妥协。为人要正直,要善待别人,不能因为网络的虚似而任意造次。一句话:山外有山。
最后再一次忠告:不要将他人的包容视为软弱,好自为之吧!
友情肯求chungwoo :不要再把偶拉扯进此事非之中,毫无意义,有失儒雅。 又有邮箱被盗了啊? :( :( :( :( :( :( :( :( 原帖由 永恆じ☆魔蝎 于 2007-9-16 20:14 发表 http://www.jgwy.net/bbs/images/common/back.gif
又有邮箱被盗了啊?
非也!
只是澄请下事实
偶是不明白,怎么把偶扯进来了:Q 原帖由 java 于 2007-9-16 20:15 发表 http://www.jgwy.net/bbs/images/common/back.gif
:( :( :( :( :( :( :( :(
您生什么气
偶的密码早告您了;P 支持一下.....:lol :kiss:
那种无耻的人会得到报应的~~~~
我要去打电话! 傻傻问下
何为 正当手段盗取邮箱 :$ 怎么又把你扯进去了,好晕,别扯那么多人好不好啊:'(
这事完了就完了,
"不要将他人的包容视为软弱"
不想再看到这些事在金光发生,也不想看到这事发展下去:( 原帖由 wxinlin 于 2007-9-16 20:24 发表 http://www.jgwy.net/bbs/images/common/back.gif
傻傻问下
何为 正当手段盗取邮箱 :$
所谓的正当手段就是,
好象没有~~~~ 原帖由 善良的狼 于 2007-9-16 20:27 发表 http://www.jgwy.net/bbs/images/common/back.gif
怎么又把你扯进去了,好晕,别扯那么多人好不好啊:'(
这事完了就完了,
"不要将他人的包容视为软弱"
不想再看到这些事在金光发生,也不想看到这事发展下去:(
我就是要让这里的人知道....
那个"虬髯客"道貌岸然,其实不过是一个盗别人油箱的小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