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灰灰 发表于 2010 年 10 月 24 日 23:03:11

发帖删帖替人消灾(转)

转自 http://net.zol.com.cn/200/2009063.html
一批公关公司号称专业在网上替人消灾,以发帖或删帖为主要业务,俨然发展成一个产业。伊利“QQ星儿童奶”在网络上遭遇恶意攻击一事,是由一家受雇的网络公关公司通过在网站论坛密集发帖、搜索引擎置顶等手段制造的一起商业诽谤案。在先后发生的三聚氰胺奶粉、金浩茶油致癌、丰田质量门等事件中,也都出现了网络公关公司的身影。
  发帖或删帖挣大钱
  “天涯帖子比较贵,每条2200元;其他网站的帖子每条均价1500元,删除百度快照另外加钱,每条至少300元。”记者在网上同一家名为“黑先锋”的“品牌维护”机构的工作人员乔峰刚一搭讪,对方就熟练地发过来这样一段报价。“差不多的网站我们都能删。”乔峰说。
  这家“黑先锋”“品牌维护”机构自称拥有众多领域的专家组,团队成员包括2名法律顾问,3名网络安全专家、8名话题策划专家、100名编辑和超过500名论坛灌水高手。
  “我们能够通过网站内部关系删除负面信息,绝对没问题。”乔峰说。
  类似“黑先锋”一样从事网络公关的公司越来越多,它们的主要业务是删帖和发帖。
  公关公司与网站分成
  网络公关公司本着“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理念,在网站和当事企业、个人之间充当着“掮客”。隐藏在网络公关背后的,则是一条庞杂的黑色利益链。
  “和平面媒体不一样,在网络媒介上撤下一条帖子或是新闻相对容易,只需鼠标一点便了事。” 在浙江一家大型互联网广告公司工作过的李名为说,网络公关公司只要在网站有熟人,一个电话就可以达到目的。“当然,每个人的关系网都不可能那么庞大,因此就用钱解决。我们收了钱之后,跟网站会有分成。”
  记者联系了北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当记者问到为什么删一条帖子要那么贵时,一位姓孙的工作人员说:“网站不是我们的,我们也要花钱去摆平关系。”他一再要求记者先预付一笔费用:“没钱不好办事。”
  设局下套敲诈客户
  为了赚钱,网络删帖这一新兴行业中甚至又衍生出了很多手段:如一些小网站小论坛专门挑网络曝光帖子转发,或是自己制造曝光帖,等着人家来删帖,送钱上门。
  北京一家保健品公司的负责人康女士讲述了这样一件事:一次公司员工发现一家小网站上出现了一份所谓浙江省药监部门发布的不合格产品检测报告,公司一款主打产品赫然在列,这一报告还被排在了搜索结果的显要位置。然而与浙江省药监部门联系后,发现并无此检测报告。原来网站伪造并在网上发布此份报告,是想敲诈一笔。
  还有一些网络公关公司给“客户”设局,先大量转发然后再删帖,以获得更多利益。“黑先锋”网络维护机构的工作人员“劝”记者,绝对不能把负面帖子随意发给一些删帖公司,“他们就喜欢转载这种材料,到时候再狠狠敲你一笔。”
  删帖成本低催生网络公关
  在一些大型门户网站和论坛中,任意删帖是被禁止的。天涯社区、半岛网等网站还联合发起成立“网络媒体反公关联盟”。但是这种抵制,在网络公关公司汹涌澎湃的“整体营销”面前,显得势单力薄。
  李名为说:“因为删帖成本很低,收费却很高,而且操作起来并不复杂,进入门槛很低,所以很多从事互联网业务的公司都开始涉足,当然还有很多是‘个体户’。”
  李名为说,在正规的网站,如果你按照程序联系他们,并提供相应材料,一般不需要费用他们就会把稿子撤下来。但大多数人找不到联系的门路,而且很多公司一出事,首先想到的是堵,这就给了网络公关公司钻营之机。
  >>工商部门
  网络公关是超范围经营
  记者用百度搜索“网络公关”,结果达到600万个。据中国国际公关协会发布的《2009中国公共关系行业网络公关业务调研报告》显示,目前国内网络公关整体市场规模已超过10亿元人民币。
  据浙江省工商局介绍,目前浙江省登记在册的“网络公关公司”经常以文化咨询公司、广告公司、网络公司等代理和中介机构面目出现。
  浙江省工商局法规处副处长傅智超认为,目前网络公关公司经营的业务并不都是合法的,发不实帖、删帖的行为不属于工商部门批准的合法经营范围,可以按照超范围经营或无照经营进行处罚,而“像那种‘雇用’网络公关公司发帖,危害到整个奶制品甚至食品市场的行为,涉及违法犯罪,可以追究其商业贿赂罪。”
  傅智超说:“‘网络公关’有两种方式,一是发没有依据的失实帖诽谤污蔑竞争对手;二是删除和自己相关的负面新闻消息,导致事实真相无法被公众知晓。无论哪种行为都属于超范围经营或者无照经营。除了追究企业和网络公关公司的责任外,涉及的网站和媒体也应该一并被追究责任。”
  >>专家
  花钱删帖搅乱网络舆论
  目前国内网民已超过4亿,网络已成为民意表达和公众行使监督权的重要渠道。网络公关公司的兴起,以及它们在一些事件中对网言网语的操纵摆弄,令网民们气愤不已。
  杭州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傅立群说:“删帖其实是网络公关公司一种低级的危机公关。公共关系的基础是诚信互惠,靠欺骗受众的危机公关,最终会伤及自身。网络媒体上发布的信息能通过金钱交易来删除是很不正常的社会现象,这不仅不利于创造一个公平的网络环境,而且还会危及媒体的公信力。”
  浙江省消保委投诉部主任韩志斌认为,网络作为重要的社会媒体和民意表达渠道,通过金钱交易删除网络投诉和所谓的“负面消息”,实际上对公众知情权、言论自由权也是一种侵害。
  有网民在网上发文说,网络公关公司的出现是利益的媾和,金钱的博弈,是争夺网络信息控制权的结果。如果舆论能被钱埋没,真话能被钱删除,那不仅是网络社会公关管理的危机,也是对整个社会公共利益的一种伤害。

天灰灰 发表于 2010 年 10 月 24 日 23:03:47

如果你以一家公司在网络上出现负面信息为由,找到一家网络公关公司,与其在线客服人员“洽谈”删稿业务,他通常会欣然与你交谈。客服人员会告诉你,删除一条负面新闻稿件,在一些知名的有“权重”的网站,每条价格在3000元左右。这是一般新闻板块的价格,个别板块的价格甚至达到5000元一篇。负面新闻稿件,在大部分网络媒体运作潜规则中,成了一种有价的商品,孳生了负责撤稿删帖的网络公关公司,甚至让某些网络媒体沉沦“钓鱼”之道。

  莫名消失的负面信息

  近日,食品安全网上投诉中心接到网友反映,称通过百度等搜索引擎查找到的一些该网页面,点入后没有内容,其中包含多篇关于某奶粉的负面信息。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在百度上搜索另一家近期深受质疑的奶粉企业,两天前还能看到大众网的百姓杂谈论坛和中国太和网站的太和论坛上抱怨投诉该奶粉的帖子被删,而今,这几个抱怨帖子被删的帖子也已消失。

  除了稿件和帖子,网络专题也会莫名消失。

  “专 题”是各大网站将同一主题或事件的有关新闻报道、评论、博客等聚合在一起,方便互联网用户浏览的一大技术创新。迅捷的聚合速度、精美的画面、新闻报道、评 论、互动调查等明晰的归类,获得了广大互联网受众的极大推崇。以国内一家知名门户网站的IPO策划专题为例,子专题已经做到了40多个。但遗憾的是,个别 专题,如第36项子专题在刊出一天之后不翼而飞。

  中央广播电台曾有一篇名为《山西煤企重组后,国有大矿成违法生产主体》的报道。今年6月份,中央广播电台对这篇报道在各大网站转载稿件被删除事件以匿名的身份进行了调查,调查显示被报道企业通过中间人付费的方式联络网站删稿。

  更早的三鹿“百万公关费”事件,映射出一些搜索引擎和网站在面对商业利益时对公共话语权的轻视。

  随 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传统媒体为了获取更为广泛的社会影响力,与各大网站进行内容转载合作的方式尤为普遍, 缺乏传播渠道的传统媒体借此获得更广大的受众;缺乏新闻自采权的网站借此获得更为丰富的内容和更多关注的眼球,两者本为互惠互利。删稿以及其他的网络负面 信息公关手段,不仅伤害到二者共生共赢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更重要的是,加大了舆论监督和信息传递的社会成本。

  用软文“优化”议程

  “这些钱并非全部我们收,而是我们的渠道收。”前述网络公关公司会跟你这样分析成本。不过,至于公司与“渠道”如何分成,他们不会轻易告诉你。所谓渠道,是指他们与网站相关人员的关系。

  他 们的客服人员会向你进一步演示,以上述价钱删除的稿件,用搜索引擎搜索到的标题,点击进入是无法打开原文的。显示结果通常是“暂时不能查看”,但用网络快 照点击进去,仍然可以看到内容。这时,如果要彻底删除快照,则需要与“渠道”联系,删除一条快照,价格为700元。该客服人员告诉记者,其中600元必须 交给“渠道”。

  如果嫌一家家网站一条条稿件删除费用太高,还有一种方法可以提供。即 “网络优化”,专业术语叫做“SEO”(Search Engine Optimization),中文名为“搜索引擎优化”,是指通过采用易于搜索引擎索引的合理手段,使网站各项基本要素适合搜索引擎的检索原则并且对用户 更友好,从而更容易被搜索引擎收录及优先排序。

  在线客服人员解释说,优化总体来说,效果是不如删除的,因为“删除”操作是彻底的删除,彻底从这个网站消失(当然,百度快照还在); 而优化,则只是将负面信息的排名顶下去,新闻实体本身还是存在的,这种方式有个后遗症,就是不能避免以后还有很多小网站转载。

  “优化”一般所采用的方式,是制作一篇软文,发在“权重”较高的网站上,因为这些网站权重很高,所以某个关键词排名会比较靠前,从而将负面的新闻在搜索引擎显示的页面上“顶下去”,这样可以免去一家一家网站一篇一篇稿件联络、删除的麻烦。

  最近广为报道的某奶粉软文公关事件,即为这种类型。可惜,粗心的网站编辑忘了删除其中“请穆总再增加点可署名的专家观点,也请黄总加些可署名的文献内容,证明奶粉的安全性”这句足以证明其为软文的一句话,被细心的网友揭发出来,成为典型的公关乌龙事件。

  前 述网络公关公司在线客服人员表示,有时候,客户所提供的上市公司负面新闻被太多的“权重级别高”的网站转载,因此他们公司以“优化”的方式已经很难做下 来,需要不停地维护和优化,直到“您不重视自己的公司声誉了或者这些信息已经不那么重要了”。所以建议还是一家家网站去删除,如果一定要做整体优化,报价 则在10万元以上。

  该在线客服人员表示,以前他们公司也是以“SEO”为主的技术公 司,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SEO公司的技术在升级,搜索引擎的防范技术也在升级。该公司发现,以“技术”来优化排名,越来越难,因为搜索引擎越来越聪 明。“原先的一些SEO手法不管用了”,诡异的是,“帮几个客户做完软文优化排名后,发现一个特征,即越发软文负面越多,二者居然成正比”,于是,公司渐 渐朝“做关系”的网络公关转型。

天灰灰 发表于 2010 年 10 月 24 日 23:04:09

隐性生财之道

  越来越多的稿件、帖子,甚至贴吧、专题被删,令专业负责网络公关的媒体经理王林(化名)也大叹看不懂。

  王 林是随着创业板的火爆加盟这家专为A股市场做IPO全程公关业务的公司的,他所负责的新媒体,主要业务就是替客户删除网络负面信息,包括新闻稿件、负面帖 子甚至负面专题。他告诉本报记者,80%的企业上市,都会找公关公司“保驾护航”,IPO企业、券商、PE、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公关公司等等俨然 成为IPO整个链条上的利益共同体。以王林所在的公司为例,每年光新增的IPO企业客户,就有六十来家。

  IPO 企业原罪频频被揭露、食品安全事件频频被曝光,越来越多的负面新闻和帖子令被揭露单位和个人坐立不安。没有精力的企业往往寻找专业网络公关公司、互联网技 术公司等进行技术和关系公关;实力雄厚的则设立专门部门豢养一批PR(公关人员)专门活动于GOV网宣部门、各大主流媒体。网络优化、专业负面删除等专攻技 术或关系的公司应运而生,与综合门户网络和垂直门户网站甚至传统媒体的记者,形成了一条灰色的产业链。

  本 报记者调查了解到,负面信息删除业务的蓬勃发展,令公关公司以及网站的个别人员敏锐地看到了一条隐性生财之道:公关公司联手传统媒体的记者,或者写手,炮 制负面新闻稿件,要挟目标单位和个人就范;对于网站而言,只要是涉及负面信息的帖子、贴吧、负面专题,甚至整个网站本身,均可以作为“钓鱼”的诱饵,如果 没有目标“客户”上钩,这些信息则堂而皇之地成为网站敢于揭黑的正义象征,一旦有“鱼”上钩,则转变为赤裸裸的设租寻租交易。

  近 几年网络公关的发展势头迅猛,中国国际公关协会发布的《2009中国公共关系行业网络公关业务调研报告》中显示,网络公关成为2008年公关行业各类服务 模式中业务增长比例水产”戎馗叽

天灰灰 发表于 2010 年 10 月 24 日 23:04:24

行业自律的微弱呼声

  2009年底,一群网编在一个专门的网编工作QQ群上聊天时,发现网编们普遍都遭遇过网络公关公司的公关行为,于是,以半岛网为发起人之一的各大门户和地方新闻门户网站,联合发起了“网络媒体反公关联盟”。

  不独网站有此自发自律行为,中国国际公关协会也在2009年出台了“网络公关服务规范”。但从约束力和效果来说,无论是网站的自发联盟,还是公关公司的联名规范,所起到的作用,也仅限于宣示正确的态度和方向。

  “网络媒体反公关联盟”草案的起草者——半岛网副主编修相科告诉本报记者,成立“网络反公关联盟”的想法有几个:第一,让大家知道在网络上有这么一批不良公关公司,在操纵网站发/删稿。第二,让网站管理者自身重视这件事情,免得被人利用。第三,让参与网站宣示一种态度。

  而网络公关服务规范,宣扬的也只是一种普遍的价值观。对于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利益短期化公关公司,显然并不会去主动接受规范所列明的条条框框。

  一些网站的编辑认为,网站的设租寻租行为并不普遍。一位网易前网编告诉本报记者,以网易为例,在网易删除稿件并不容易,网易的后台会记录所有的稿件删除痕迹,所有稿件删除,必须在后台系统上“载明理由”。该网编告诉本报记者,这些门户网站99%的内容,仍然是可以相信的。

  而像新浪这样以广告收入为主的门户网站,相对会比较重视自己的声誉,其一年20亿左右的广告收入,不值得为这些鸡毛蒜皮的收入搞坏自己的声誉。但无论新浪还是网易,都不可避免个别网编人员从中寻租。

  修相科不无委屈地告诉本报记者,撤稿的原因有很多,很多时候并不一定都是工作人员权力被寻租了。

  除了稿件原发单位的撤稿函外,更多来自监管部门的撤稿函,这更令网站无奈。

  如果以为公关公司的公关人员以“搞掂”网站为乐为荣,那就错了。真正的情况是,没有公关人员从内心认同这种做法,王林就向本报记者表示,这份工作令他内心很痛苦。而一家大企业的女公关则告诉记者:“傍大款的心理扭曲度也不过如此。”

  中国国际公关协会副秘书长陈向阳对本报记者解释,这一现象的出现,根子在于社会心理不够成熟,真正爆几个负面又如何?如果行得端坐得正,“钓鱼”者又能奈何?

yaner 发表于 2010 年 10 月 24 日 23:14:12

我勒个草?这都是什么玩意儿??

星辰 发表于 2010 年 10 月 24 日 23:15:55

我勒个草?这都是什么玩意儿?

yaner 发表于 2010 年 10 月 24 日 23:21:34

沈星辰,你来了,想死我了

mydo 发表于 2010 年 10 月 25 日 08:51:45

早看过了啊,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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