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烟花爆竹临时燃放时段、禁放区域确定
明天就是除夕,根据市GOV的相关规定,上海的烟花爆竹禁放区域以外的临时燃放时段为:2011年2月2日(除夕)至2月6日(年初四)以及2月17日(正月十五)的18时至次日8时。 2011年春节期间,本市烟花爆竹禁放路段为:南京东路、南京西路、淮海中路、四川北路、中山东一路、中山东二路、新华路、乍浦路(以上均为全线)和西藏中路(淮海中路至北京东路段)、黄河路(北京西路至南京西路段)、长寿路(武宁路至江宁路段)。 禁放区域为:浦东国际机场、虹桥国际机场、虹桥交通枢纽站地区、人民广场地区、豫园商城地区、徐家汇广场地区、静安寺地区、铁路上海站地区(东至大统路,南至天目西路,西至恒丰路,北至铁路线)、陆家嘴金融区地区(东至浦东南路东泰路,南至东昌路,西面、北面至黄浦江)、铁路上海南站地区(东至柳州路,南至石龙路,西至桂林路,北至沪闵路)、化学工业区、外高桥保税区和延中绿地、太平桥绿地、虹桥绿地等大型公共绿地以及各区(县)GOV确定的禁放区域。控制区域为:浦东国际机场周边(东至长江大堤,南至拱极路、拱极东路,西至远东大道,北至华夏东路闭环区域)、虹桥国际机场周边(东至外环线,南至漕宝路,西至中春路,北至金沙江西路闭环区域),控制区域内严禁燃放升空高度超过60米的烟花爆竹。 此外,严禁在搭建外立面脚手架的工地周边50米范围内及所有建筑物室内、屋顶、阳台等处燃放烟花爆竹。勿携带烟花爆竹乘坐车、船、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 在上海消防网(www.fire.sh.cn)的“查询服务栏目”中,市消防局公布了“上海市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网点查询”,市民可就近少量购买。市G A消防部门请市民积极举报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24小时有奖举报电话为96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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