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社厅厅长:最低工资会逐步提高
3月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参加广东代表团审议时说,1993年,广州最早实行最低工资制度,17年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了8次,但是社会平均工资也在提高。1993年最低工资是社会平均工资的48%,现在只是社会平均工资的22%。 “这些年收入分配的确提高了,但是整个来讲收入分配的差距也拉大了。”
羊城晚报北京讯 特派记者夏杨、张演钦、鲁钇山、薛江华报道:“这些年收入分配的确提高了,但是收入分配的差距也拉大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6日上午来到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广东代表团时所说的一番话,引起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高度关注。
邓维龙:广东时工资不到香港一半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邓维龙告诉羊城晚报记者,改革开放以来,广东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了10次,虽然相对高于内地,但就目前而言,与香港的“时工资28元”相比,广东只有12.5元,相差一倍多。“相对于改革开放初期,广东的劳动力成本提高了,但是目前外国企业在中国办厂的劳动力红利依然很大。”
邓维龙说,广东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背景下,希望企业更多通过技术革新来提高利润空间,不能再靠劳动力红利。
钟南山:对低收入者应该减免个税
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医学会理事长钟南山说,广东最低工资标准和平均工资的差距越来越大,这意味着“贫富差距在加大”。钟南山分析,这应该有两个层面的原因,一个层面是居民收入在GDP的比例过低,只占GDP的15%至16%,而不少国家占到50%。第二个层面是,在居民总收入里面,蓝领工人、普通工人等收入过低,相比年薪百万的国企领导人,他们只有1000来块的收入,差距越拉越大。因此,必须提高低收入员工的工资收入。
钟南山还认为,对中低收入阶层应减征或免征个人所得税,对收入高的则应采用累进式的高税率,以适当地“均贫富”。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欧真志说,广东的最低工资标准虽然全国最高,其实和其他省份也相差不大,“也就差那么几十块”。但他也表示,虽然广东在今年年后才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但仍会逐步适度提高,但一下子提多少,还得经过具体研究。
李庆云:标准应维持最低生活要求
全国政协常委、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李庆云充分肯定设立“最低工资标准”的意义。他认为,要实现和谐,还是要有最低工资保障。从数据来看,广东的最低工资标准占平均工资的比例降低了。“最低工资标准应该有所提高。1000多元的工资,在广州、深圳这样的城市,简直难以维持正常生活。”他表示,最低工资应该是能够维持某个地方的最低生活要求,综合CPI因素,涵盖房租以及其他生活必需品,“应根据这些来确定最低工资标准”。
李庆云指出,最低工资标准不是万能的,不能靠此解决低收入人群的需求,政府还应该在其他方面进行弥补,如社会保障、公共产品、公共服务。
李庆云表示,广东的最低工资标准不仅应提得比其他地方高一点,还应该通过减免税收等政策措施,鼓励企业积极执行最低工资标准,“虽然税收少了一点,但对企业发展以及劳动者,都是非常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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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企业职工收入
占职工总收入60%
全国政协常委、江门市副市长李崴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我国的基尼系数由改革前的0.16上升至目前的0.47,超过了0.4的国际公认警戒线,贫富差距已突破合理界限。
李崴说,目前,我国收入最高10%人群和收入最低10%人群的收入差距,已从1988年的7.3倍上升至2007年的23倍。城乡居民收入比达3.22倍,而国际最高是2倍左右。职工工资最高和最低行业差距达15倍,上市央企高管与一线职工的收入差距超过18倍,与社会平均工资相差128倍。全国垄断企业职工占全国职工总数的8%,而收入却占全国职工总收入的60%左右。房地产行业已成为中国财富的主要集中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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