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投入300万提高城市旅游知名度
亚心网讯(记者 马永平)写反映新疆昌吉市民俗的小说、剧本可获万元奖励;拍摄以昌吉市城乡风貌为背景的电影,一次可获30万元奖励。3月23日,记者从昌吉市旅游局获悉,该市2011年首次设立旅游科研文学创作奖和旅游文化品牌宣传奖,用重金敲响城市旅游知名度。
对国内出版发行关于昌吉市旅游发展的学术论著及反映地方民俗的中、长篇小说,电影电视剧剧本的作者,可获奖万元。对于国家一般期刊和疆内发行刊物的不同,奖励分为5000元和2000元。
除旅游科研文学创作奖外,昌吉市还设立文化品牌宣传奖,在国际摄影大赛中,有关表明昌吉市的获奖作品,直接给予1万元奖励,国内级别是5000元,自治区级别以及昌吉州分别是3000元和1000元。
对于创作反映昌吉市并以昌吉市城乡风貌为背景拍摄的电视剧、电影。给予电视剧剧本作者一集奖励10000元,电影剧本拍摄播出后,一次性奖励作者30万元。
昌吉市旅游局马小平局长介绍说,今年,昌吉市拿出财政资金300万元用于旅游项目开发补助,整体宣传促销等。
“不光是在宣传上我们肯花钱,在旅游产业开发上我们也给予了高额奖励,为了鼓励旅行社将游客安排在昌吉的宾馆过夜,我们将年安排300到500人次的旅行社,每人次给予10元奖励,1000人次以上的每人20元。”马小平局长说。
记者了解到,对投资旅游重点项目的企业,除了多项税收减免5年的优惠政策外,按照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的额度,最高可给予100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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