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为低收入群体发放1.1亿元补贴
中新社海口4月1日电 (记者 付美斌)海南省政府4月1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启动《海南省低收入群体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运机制》,向城乡低收入群体、城乡低保户(含农村五保户)、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重点优抚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等五类人群进行补贴,全省安排资金预计1.1亿元人民币。
海南省政府副秘书长罗时祥介绍称,今年以来,海南以农产品为主的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加大了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负担。统计数据显示,1至2月食品类、居住类价格大幅上涨是推动该省价格总水平高位运行的主要原因。
据了解,此次启动的补贴项目为低收入群体生活动态补贴,城乡低保补贴,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住房租赁补贴,重点优抚对象补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补贴。每人每月增加补贴数额分为四档:CPI涨幅为4%-6%为第一档,给城乡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不低于15元(含15元);6%-9%为第二档,不低于26元;9%-12%为第三档,不低于37元;12%-15%为第四档,不低于49元。
在城乡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方面,CPI涨幅为4%-6%时,给城乡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每户增加补贴不低于30元;6%-9%时,每户每月增加补贴不低于38元;9%-12%时,每户每月增加补贴不低于46元;12%-15%时,每户每月增加补贴不低于53元。
据悉,联动机制启动当月,向补贴对象一次性补发前3个月联动增加的补贴,以后逐月发放,直至停止联动机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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