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尼美舒利
深圳特区报北京5月20日电 (深圳报业集团驻京记者 庄宇辉)记者20日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综合“尼美舒利”口服制剂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国内外研究和监管情况以及专家意见,国家食药监局决定调整“尼美舒利”临床使用,禁止其用于12岁以下儿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下发通知,决定停止“都可喜”等(通用名为阿米三嗪萝巴新片,又名复方阿米三嗪片)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撤销其批准证明文件。通知要求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即将上述决定通知辖区内有关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遵照执行。已生产的阿米三嗪萝巴新片(复方阿米三嗪片)由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或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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