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文博单位不得作为企业资产经营
data/attachment/forum/darqi/2011-05-26/jgwy_13063473278892.jpg
故宫建福宫开会所
data/attachment/forum/darqi/2011-05-26/jgwy_13063473284167.jpg
南京美龄宫办婚宴
data/attachment/forum/darqi/2011-05-26/jgwy_13063473301445.jpg
避暑山庄建“会馆”
据新华社电 近期,包括故宫在内的一些文博单位建“会所”经营的消息引起了社会普遍关注。昨日,在国家文物局召开的文化遗产日新闻发布会上,国家文物局副局长董保华说,国家文物局对于文保单位进行经营性服务的态度是一贯的。
一方面,鼓励有条件的文保单位将其管辖的博物馆、保管所等辟为观众游览场所;另一方面,这些收入一律视作事业性收入,禁止将经营收益作为利润分配,必须用于与文物保护有关的事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23条规定,核定为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古建筑,除可以建立博物馆、保管所或者辟为参观游览场所外,作其他用途的,各级文保单位须经相应的各级政府和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作其他用途的,应当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
《博物馆管理办法》第4条表示,国家鼓励博物馆发展相关文化产业,多渠道筹措资金,促进自身发展。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10条明确限定,国有博物馆、纪念馆、文物保护单位等的事业性收入,专门用于文物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第24条规定,建立博物馆、保管所或辟为参观游览场所的国有文保单位,不得作为企业资产经营。
董保华表示,违反规定的行为在文保单位不是不存在,问题一旦出现就要纠正,“应会同国家审计部门,审计辟为参观游览单位的博物馆等文保单位的收入,是否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执行。”
相关案例
故宫建福宫开会所
5月11日,故宫建福宫被曝“要建富豪专属会所,全球限量发行500籍会席”。随后,建福宫《入会协议书》曝光。5月16日,故宫回应称,是下属单位成立的合资公司———北京故宫宫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未见审批,擅作主张”,故宫已叫停这种不当行为,进行全面整改。
南京美龄宫办婚宴
据媒体报道,网友曝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南京美龄宫办婚宴”。记者调查,美龄宫二楼原本会客室的位置已变身成为一间开阔的宴会厅,以“蒋、宋喜爱的特色菜肴”为招牌。餐厅经理称,近期可能维修以后不再做婚宴了,“如果你要订餐,留下电话等我通知。”目前餐厅已被叫停。
避暑山庄建“会馆”
媒体报道,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承德避暑山庄内,一家私人会所即将开业,名为“皇家会馆”的宾馆会籍费需10万元,首批100位会员只要预存20万元即可免去会籍费。承德市文物局随后发出声明,合作企业未征得承德市文物局同意,单方发布相关广告,属于片面宣传。本报记者 林阿珍
.blkComment p a:link{text-decoration:none} .blkComment p a:hover{text-decoration:underline}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