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yiyo 发表于 2011 年 6 月 3 日 15:57:38

江苏发布空气微生物含量水平



  我省首发空气微生物含量水平
  2010江苏环境状况公报昨发布,全省城市“好天”数比上一年下降1.1%
  戚庆燕 王静 于英杰
  2010年江苏省环境状况公报,赶在第40个“六·五”世界环境日前夕发布了。记者昨从省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与2009年相比,2010年江苏主要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持安全稳定,苏南的酸雨下得少了,废气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降了,但城市空气优良天数也少了,其中南京盐城2市的空气质量没有达标。    本报记者 戚庆燕
  水环境
  太湖蓝藻高发区域面积减少
  全省91个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8.9%
  江、河、湖、海一应俱全的江苏,水环境如何历来最受老百姓关心。公报显示,2010年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仍处于轻度污染,但全省地表水国控断面主要污染物高锰酸盐指数年均浓度,较2009年下降2%;氨氮年均浓度较2009年下降13.6%。
  长江干流江苏段、淮河干流总体水质较好,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段14个控制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全省91个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8.9%,5个集中式地下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水质是安全可控的。
  随着天气变热,太湖的水质牵动人心。目前太湖的水质如何?据悉,太湖湖体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58.5,富营养化程度已由“十五”末的中度富营养转为轻度富营养。通过卫星遥感监测到蓝藻水华现象78次,太湖西部沿岸区是蓝藻的高发区域。与2009年相比,蓝藻高发区域面积有所减少。
  解析:在高温、少雨、水位低等极端不利气候条件下,主要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持安全稳定实属不易,这得益于我省推进太湖、淮河、长江等重点流域的水环境综合整治。为了确保饮水安全,我省还建立了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的定期报告和督查制度。
  空气
  南京盐城两个城市空气质量未达标
  将在全省范围内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
  我们每天呼吸的空气质量怎样?公报表明,“十一五”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较“十五”末上升了3.6%,空气中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分别下降18.2%和7.6%,但受机动车排气污染等影响,城市二氧化氮浓度上升了16.7%。
  按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这3项指标评价,13个省辖城市中有11个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占84.6%;南京、盐城2市环境空气质量处于三级。全省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8.9%,与2009年相比,下降1.1个百分点。
  解析:南京、盐城两个城市空气质量没有达标,主要是受可吸入颗粒物影响。省环保厅副厅长于红霞说,这些可吸入颗粒物的“罪魁祸首”,主要有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扬尘、机动车尾气、工业烟尘等。但它们各自所占的百分比有多少,深层次来源在哪里,尚需进一步解析。目前,环保厅已经报财政厅立项开展灰霾来源深层解析、区域大气复合污染成因等专项研究。
  针对灰霾天气的防控,今后还将做好以下几方面:首先要加强工业废气治理。9月份之前,配合经信部门提出一批城市及近郊大气严重污染企业的搬迁名单。加强各类园区、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治理,重点防止恶臭扰民。
  其次,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在全省范围内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把重点城市在用机动车环保检测率提高到80%以上,年内实现机动车检测场站联网监控。支持南京和苏锡常地区执行新车国Ⅳ排放标准,做好油品升级等配套工作。
  第三,推广施工扬尘控制责任人制度,会同住建、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开展建筑工地、道路扬尘专项治理,公开曝光防尘措施落实不力的工程和单位。
  第四,落实全省油气回收方案,用两年左右时间,完成全省现有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回收装置的安装或改造。从今年起,新建的油库、加油站及新投运的油罐车,必须同步安装回收装置。
  第五,在配合做好秸秆综合利用的同时,继续加强夏秋两季的禁烧工作,防止出现因秸秆焚烧和抛河导致的严重污染事件。
  第六,对全省空气自动监测站进行改造,增加PM2.5、臭氧、炭黑等监测指标,年内13个省辖市都要形成灰霾监测能力,积累数据,加强分析,增强预测预警能力。支持南京、苏州加快建设大气监测超级站。
  酸雨
  常州10场雨有6场是“酸”的
  全省平均酸雨发生率比09年下降0.7%
  公报显示,全省降水pH值范围在4.62-7.16之间,平均酸雨(pH值小于5.6)发生率为32.7%。常州市酸雨发生率最高,达到62.2%,苏州和无锡次之,分别为54.2%和51.9%。徐州、盐城和宿迁3市未监测到酸雨。
  与2009年相比,全省平均酸雨发生率下降0.7个百分点。其中苏州、连云港、镇江和泰州等地均有不同程度下降。
  解析:于红霞说,现在酸雨在苏南的发生率下降,跟二氧化硫排放量的削减有很大的关系,因为酸雨里面主要的成分是由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所引起的。据统计,与2009年相比,2010年全省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2.4万吨,工业粉尘排放量减少1.3万吨。在这方面,减排做出了很大贡献。通过淘汰落后的小火电机组、关掉高耗能的化工企业,安装脱硫设施等,我省的减排量和完成情况均位处全国第一方阵。今年,在减排方面,除了继续把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作为约束性指标外,我省还新增两项指标,即氨氮和氮氧化物,同时将农业畜禽养殖、机动车等纳入了减排领域。
  微生物
  首次发布“空气微生物含量等级标准”
  90%以上的测点处于较清洁以上水平
  在昨天的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省环保厅还公布了我省的城市噪音状况。记者获悉,“十一五”期间,全省道路交通噪声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夜间噪声超标现象有所缓解。13个省辖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在62.4~68.5分贝之间,除南京市为二级外,其余城市均达一级,声环境质量良好。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我省还首次发布了“空气微生物含量等级标准”,据统计,全省城市环境空气微生物含量等级标准评价状况较好,90%以上的测点细菌和霉菌含量处于较清洁以上水平。
  解析:省环保厅副厅长于红霞解释说,对于空气质量,我们以前重点发布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颗粒物这3类内容。但是近年来,老百姓对空气质量的要求和期盼更高,我们的监测技术和能力也更先进,所以新增了“空气微生物含量”这个监测项目。发布这个数据也是按照国家的要求,因为有了技术规范,作为我们省级层面就可以具体地操作。
  环境公报相关数据一览
  水质
  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段14个控制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
  全省91个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8.9%
  空气
  13个省辖城市中有11个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占84.6%,南京、盐城2市环境空气质量处于三级
  全省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8.9%,与2009年相比,下降1.1个百分点
  酸雨
  全省降水pH值范围在4.62-7.16之间,平均酸雨(pH值小于5.6)发生率为32.7%
  常州市酸雨发生率最高,达到62.2%,苏州和无锡次之,分别为54.2%和51.9%,徐州、盐城和宿迁3市未监测到酸雨
  环境司法保护状况 同日发布
  省高院“举案说法”——
  针对“隐形污染”要会维权
  昨日,在省高院举行的“江苏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状况”新闻发布会上,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隐形污染”,市民完全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省高院在最新出台的司法意见中明确,将依法审理因阳光、大气、水、噪音、电磁辐射污染等引发的新型环境侵权案,科学认定污染源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保障老百姓的生活安宁和身体健康。据悉,过去5年,全省法院新收5025件生态环境案。
  室内装修污染曾有维权先例
  【案件】 南京市民或许还有印象,前几年曾有一起极为轰动的室内装修污染引发的官司。南京新华书店职工李某与女友恋爱,不久谈婚论嫁。为了结婚,他委托南京一家工程公司装修。第二年初装修结束。不久,一家人搬入新房,可举行婚礼两个月后,他开始出现头晕、恶心、全身乏力等症状,母亲也出现类似的症状,并伴有头发大把脱落现象,两人被确诊为再生障碍性贫血,这种病终身难以治愈。
  装修污染可能是“元凶”!一家人从房中搬出,经环境机构监测发现,房内甲醛超标21倍,氨超标12.6倍,TVOC超标3.3倍。李某将装修公司告到玄武区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约38万元。2003年7月,法院经审理,判决装修公司赔偿5万余元,同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9000元。
  【点评】 省高院法官告诉记者,这是全省第一例室内装修污染引起的环境保护损害赔偿案,如今,越来越多的市民已经注意到这个问题,装修公司的施工水准也在提高,不过,室内装修带来的污染和危害仍然无法避免,一旦遇上,市民应该立即进行环保监测,保存病例、装修合同等证据。审理中,装修公司通常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市民受到的损害与装修污染没关系,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市民告发射塔电磁辐射污染
  【案件】 2006年,镇江发生一起市民状告发射塔的电磁辐射污染案。张某住在四楼顶楼,与广电局大楼相邻,他以对方楼顶发射塔存在强电磁辐射,造成家人及周围居民身体患病为由,状告广电局,并提供了病历资料,以证明患病与发射塔有关。
  广电局认为,张某患病与发射塔无关,提供了省辐射环境保护咨询中心出具的环评报告,证明在正常情况下,产生的电磁辐射不会对张某等人的健康造成危害。一审法院采纳广电局的意见,驳回张某的诉请。张某上诉,要求对他患病与发射塔辐射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进行鉴定。由于当时没有任何鉴定机构能做,该鉴定未能进行。
  二审法院认为,环评报告具备证据能力及证明力,实地测量来看,张某住处的辐射值近乎微小,对人体影响属于安全范围。更何况,生活中的电视机、电磁炉、电脑、手机等都可能成为辐射源。张某认为患病是发射塔电磁辐射所致,却无法证明两者之间的必然关系,所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点评】 法官认为,电磁辐射是指以电磁波形式,通过空间传播的能量流,过量的电磁辐射就造成电磁辐射污染,又称电子雾污染。近年来,由于无线通讯设施增多,公众对伴有电磁辐射设施的关注度越来越高,纠纷不断增多。这类案件中,如果市民怀疑患病与电磁辐射污染有关,一般情况下要证明两者间的因果关系。该案中,张某败诉,与电磁辐射污染不可量的特点有关,没能证明患病与发射塔辐射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如果通过鉴定证明存在因果关系,也能获得法院支持。不过有专家表示目前尚难鉴定。
  王静 于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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