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数字化城管工程被曝暗箱操作竞标内幕
羊城晚报深圳讯 记者程伟报道:2006年至2007年,龚友夫在担任深圳市城市管理科学研究所所长、深圳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副主任及深圳数字化城管工程领导小组技术组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赂合计人民币141万元。盐田法院一审判决龚友夫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0万元。龚友夫上诉称自己没有收钱,希望法院判其无罪。昨日,此案在深圳中院二审。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竞争对手变成“陪标人”
2005年间,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准备开发深圳数字化城管项目。时任创智股份公司子公司慧瑞公司负责人的王素英(已判刑)及销售代表马冬青(已判刑)得知情况后介入竞标工作,希望承接该工程。
后来,天夏公司强势介入参与竞标,招标文件也加入了有利于天夏公司的资质限制条件。此时,由于感到竞标形势不利,创智公司开始不断向有关部门投诉天夏公司有违规行为。为了协调双方利益,龚友夫出面协调,王素英、马冬青与天夏公司项目负责人协商,双方达成口头协议:天夏公司支付人民币200万元;创智公司不再继续投诉,允许天夏公司使用创智公司的技术,并提高竞标报价为天夏公司陪标。
2006年3月8日,天夏公司先行支付了人民币100万元。而事后创智公司没有按照约定提高标价,天夏公司也就没有支付剩下的人民币100万元。
2006年3月20日,天夏公司与金证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随后,天夏公司开始采购工程,慧瑞公司作为微软产品的代理商之一,希望获得深圳数字化城管工程的微软产品采购代理。后经龚友夫协调,慧瑞公司如愿取得了采购代理,总价款220万元。
为了感谢龚友夫在获得100万元陪标费以及微软产品采购两事上的协调和帮助,王素英和马冬青从天夏公司给予的100万元中支出65万元送给龚友夫。
为内定中标公司护航
在深圳数字化城管工程招投标过程中,龚友夫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设定对天夏公司有利的资质条件,以及推荐天夏公司找来的三名专家参与评标小组等,帮助天夏公司中标。2006年3月20日,天夏公司董事长为了感谢龚友夫,派该公司深圳负责人李建平送给龚30万元。
2006年10月份,深圳数字化城管工程建设初步完成,试运行情况良好,准备迎接国家建设部的验收。为了感谢龚友夫在项目施工、上线试运行、组织协调等多方面关照,以及希望顺利通过建设部的验收和尽快收到工程付款,天夏公司又送给龚友夫20万元人民币。两个月后,天夏公司又送给龚友夫20万的好处费,龚友夫收下后办理了付款申请。
2007年9月份,深圳数字化城管工程已经基本完成,但因为地图在线编辑等问题,迟迟不能完成项目终验。天夏公司又送给龚友夫人民币6万元。龚收下后,协调处理此事,使项目通过终验。
竞标公司定评标专家
小到每一个井盖、路灯、邮筒、果皮箱,大到每一幢城市建筑、每一片绿地,都有独特的“身份证”,如果街道上的井盖坏了,家门口的路灯不亮了,在移动GPS定位系统跟踪下,相关部门就会在第一时间发现并把问题解决———这就是深圳引以为豪的“数字化城管系统”。这个系统从2006年开始运行,仅第一期的总投入就超过9400万元人民币。
根据该案的证据材料显示,天夏公司与金证公司联合投标,龚友夫在评标时为天夏公司提供了帮助,评标专家组原则上是从深圳市采购中心的专家库里随机遴选,但深圳市城管局有权可外请三个专家,龚友夫征求天夏公司的意见,聘请了天夏公司推荐的三个认识的专家进入评标专家组。
在从天夏公司董事长私人手提电脑中调取的电子表格中显示,与深圳数字化城管工程有关的费用共183万元,其中包括天夏公司转给慧瑞公司100万元围标费、送给龚友夫的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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