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tzd 发表于 2011 年 6 月 29 日 20:05:11

吉林规定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应使用国产汽车



  中广网北京6月29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近日,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向吉林全省下发了《吉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其中,规定机关公务用车应使用国产汽车。详细情况让我们连线吉林台记者李婷。
  主持人:对于吉林省要求今后公务用车使用国产车的这个规定,能不能具体给我们说一说。
  记者:这个《办法》规定,吉林党政机关应当配备使用国产汽车。对自主品牌和自主创新的新能源汽车,可以实行政府优先采购。具体要严格执行以下标准: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排气量1.8升(含1.8升以下),价格在18万元以内的轿车,其中机要通信用车配备排气量1.6升(含1.6升以下),价格12万元以内的轿车。配备享受财政补助的自主创新的新能源汽车,以补助后的价格为计价标准;另外,《办法》明确要求,党政机关原则上不配备越野车。但根据吉林省地理环境复杂,东部多为山区、半山区,冰冻期较长等特点,市(州)及县(市、区)级党委、政府可以在编制内适当配备国产越野车。
  主持人:在这个《吉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中,还有哪些新规定,再给我们介绍一下。
  记者:《办法》还规定,吉林省厅局级干部1至两人1辆车,一般公务用车编制按每30人不超过1辆确定。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超过8年的可以更新;达到更新年限仍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财政部门根据年度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计划,统筹安排购置经费,并实行严格管理。同时,党政机关要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不得公车私用,接受社会监督。要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降低使用和维修保养成本。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和公示制度,严格登记和公示用车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一般公务用车严格执行回单位停放制度,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应当封存停驶。实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购和定点制度,降低运行成本。不得对外出租、出借公务用车,不得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车辆,不得接受企业捐赠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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