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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美国《侨报》报道,美国纽约一名华人装修工自带工具上班,他把一把刮刀插在裤兜,由于一截刀柄露在外面,被眼睛敏锐的地铁警察瞥见,当场以携带小刀的罪名给他开了传票。 6 e& X- M) k' e- J. d# f 据当事人黄先生讲述,8月31日上午8点半左右,他乘坐地铁去上班,在A车125街的地铁站里,人群中突然走过来一名警察,警察向他开了一张告票,告票上写着他携带刀子(possession of a knife)。警察让他按照告票的指示去法庭,黄先生没有被抓去警局,也没打指模。 ( v( }6 I- f9 d& I% x 黄先生赶紧解释说,他是装修工人,这把刀是他工作所需的工具。但警察不理,让他到法庭辩解去。 i# `4 a( U& f+ \3 V0 }4 G9 G. M# c 今年40多岁的黄先生拿了告票后很担心,他还不知道身上带着工具刀也是违法,更不清楚这种罪有多严重。他说,由于老板不提供工具,他才不得不上下班随身把工具刀带在身上,那把刀子是他刮天花板用的,刀子不大,插在裤兜里刚刚好,只露出一截刀柄。$ K/ k! [9 W" g/ H
就是这截露出来的刀柄给黄先生带来了麻烦。专业律师指出,根据传票所写,对这种违法行为的处罚是罚款300元或拘留15天,或两种处罚同时进行。根据纽约法律,在公共场合不能携带可以用作器械的刀具。这个定义比较模糊,由于刀子有大有小,杀伤力也不同。律师指出,在执法上警方通常采取的标准是:刀具是否暴露出来,假设暴露出来,便有理由抓你。 + M g: F1 L8 G0 H) k: h" h" p . |) {, A; b1 g#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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