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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03月07日讯 兰溪市女埠街道焦石村有一条奇怪的村规——农户如果想改造农房,子女需和老人一块住新房,否则不予签约。/ L* y" e; n4 P9 o3 y
这条村规已经实行两年了,村支书邵炳良说,因为这个规定,已经有十几个老人和子女住在了一起。
% ]- a& g; o i# l& C; {5 o8 P# w 村规源于一座牌坊' N# M4 Q; s3 a' A8 E- ?: g
2009年6月,焦石村启动农房改造工程。根据“一户一宅、统一标准”的原则,村干部发现村里的土地不够所有农户同时建新房,建设只能分批进行。
{* U {7 b1 c& {, o 邵炳良和村干部一合计,除了先照顾家庭条件不好的村民,还得列出一个条件,很快,大家想到了村里的古牌坊。- S4 d' r3 Y+ c# N
这座牌坊据说建于清朝,保存完好,上面写着“孝子”两个大字,落款是“为耆民邵有泰立”。
, T0 c8 O. t* ^8 x0 k “邵有泰当时是我们村有名的孝子,他的爸妈也很孝顺,他立这个牌坊是纪念他父母孝行的。”邵炳良告诉记者,现在的农村,“子女住新房、父母住破屋”的现象普遍存在,他们就想趁着农房改造的机会,恢复村里“孝”的传统。
: @6 `* k/ `; b3 e 经过村民大会讨论,“农房改造后,子女需与父母同住新房”的村规出炉了。
5 _7 F; \0 O7 u) { c8 A 从质疑到理解
% c2 W: N, B* u; o1 v 虽然村规已经定了,但有些村民还是想不通。
. C' X- E6 `' `. d O- f “孝顺父母的途径有很多,为什么非要和老人住一起”;“两代人有不一样的生活习惯,住在一起容易产生隔阂”;“硬要住一起,万一产生家庭矛盾,那就会好心办坏事”……各种质疑的声音在村子里开始出现。
$ p$ w4 l$ R! V2 G' g$ M# G3 X- } 村民邵美娟也曾反对过这个规定——她的婆婆住在焦石村,十几年来一直独自生活,“当时吃饭都是分开吃的,不忙的时候会去看看她,没想过会住到一起。”* Z) d+ s5 {5 c3 E, W
直到自己儿子外出打工后,邵美娟才理解起了婆婆独守空房的心情,“自己也会老的,总要有人照顾,父母都希望和子女住在一起。”
- l7 |" d) K3 f/ G 现在,邵美娟一家是第一批搬进联体别墅的家庭,她天天服侍行动不便的婆婆吃饭、运动身子,他们家也成了村里的“模范家庭”。
# b% s; t1 N1 v( j* c9 w- [9 j “目前,已经有两批23户农民住进了联排别墅,今年还有17户人能住进新房。”邵炳良说,这些家庭都执行了“村规”,“村里第三批新房正在建设中,接下来搬新房的村民我们也要调查,要是不按村规办,就不能建新房。”5 }0 ^. E! U/ b$ r& j4 ~8 F3 J
尊老传统回归
+ E) u7 i1 q% b* Q& {0 j 村主任邵建东告诉记者,最初,村里想在房改协议上做文章,考虑到实际效果和长远发展,还是制定成村规民约,效果果然比生硬的条款好。# L' s7 A3 [1 q
“前两批建新房的时候,还要找不愿意和父母住的村民做工作,现在都不用我们说,大多数人和父母的关系都处得好了。”& `' P0 E/ u4 F& J5 r! {1 k& C
邵建东说,现在在建的第三批连体别墅,一对兄弟还专门在别墅的中间墙壁上开了一扇门,“两个兄弟每人出一间房子给父亲住,中间打了一扇门,父亲想住哪就住哪。”
: C) x6 d& i/ S9 ~ 在邵建东看来,当年那条为解决“错时搬迁”而出台的村规,为解决村里老年人的生活问题,起到了大作用。4 V3 E4 t# e5 L1 ^. i5 _
“村里一些老人,从子女一成家就分开住了,现在都和子女一起住新房,也没见谁家婆媳吵架,关系挺好。”邵建东说,现在,村里尊老爱老的传统又回来了。
9 ^; ~: L% @4 X8 w& w* R(编辑:SN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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