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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p1 m; m4 \, E6 m3 _, i 人民网北京5月13日电 (记者 李婧) 药家鑫案于今年4月22日一审宣判,4月28日药家鑫在上诉书上签字。今天上午,记者从此案被害人代理人张显【@西安张显】处了解到药家鑫有四点上诉理由。" P, U% T/ ]+ f( [: o
张显在接受本网记者采访时介绍,目前受害人家属还没有拿到上诉状,不过他还是在法院找到了上诉状,看到了上诉内容。
' X$ M3 L/ \" y& v- E5 @ 上诉状显示,药家鑫上诉理由具体为:
/ K+ ]+ |: G. k9 v" J1 m 第一,原判决对“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认为定性不当。原因是“案发在车辆少和行人少的郊区路上;路灯暗,光线不如白天的好,药家鑫高度近似眼神不好;杀张妙身上的部位比较乱,药本人也不知道杀了多少刀,致命仅有一刀,是激情和瞬间作案;是由平时的抑郁和压力所致。% Y) }; ^; B; s& d" B0 b9 R: z5 w, J
第二,西安中院认可了药家鑫的自首情节,却未按自首减轻判罚。
3 i" u, Q. y2 @1 E% U0 n Y) i6 i 第三,药家鑫是初犯、偶犯,父母又进行积极地赔偿。
- D9 j% v4 S/ V. D 第四,根据国家目前针对死刑的慎重态度,认为中院量刑过重。, n2 R( l( s+ ^+ `. g
此案已于5月5日立案。
U# y% I/ y/ k+ H- E5 f 张显告诉记者,受害人一方不认可自首情节。“案发后,公安机关已经对药家鑫进行了传唤,而且公安机关当时已经掌握了监控录像,保险公司也检查了车里的血迹。但是当天把他给放了。第二天他才到公安机关‘自首’。我们希望法院不要回避这些细节。”
* b, Y( c5 k7 s- Q+ \ 张显说,因为被害人张妙的家属没有上诉,所以法院告知张妙的家人已经不是案件当事人,至今也没有给他们上诉状。“对此我们是有意见的。今天下午,我们将去法院问清楚,我们为什么不能拿到上诉状副本。毕竟二审是一审的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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