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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9 K& \, v- I4 W- D众多车辆在京港澳高速公路(原京石高速公路)杜家坎收费站前排队等候缴费。资料图片 南薇 摄. _( i+ r$ m* W* G K4 C
本报讯 (记者蒋彦鑫通过将政府收费还贷公路转换为经营性公路,机场高速收费期限延长到33年、京石北京段收费期限延长到42年。超过收费公路最长30年的收费期限。$ k3 b4 P( a+ i: t/ E1 I
此次专项清理中,此类高速路也将纳入规范范围。; d+ V3 l9 ~# r4 u
收费权已转让公路也将规范
( `" \7 Y6 f; y+ l. I) N3 v5 H5 V 此次清理一个重点是,对在《收费公路管理条例》2004年实施前已经依法批准实施收费或完成收费权转让,但收费期限不符合《条例》规定的收费公路,要制定并落实具体措施进行规范,确保收费期限在今年年底前全部符合《条例》有关规定。
# ]* F$ R0 Y1 O% T 而备受争议的机场高速、京石高速等曾经转换收费权的高速路即属于此类。6 F. I" f: X) B) @; F8 y
不过,除机场高速7月1日起降价外,对北京其他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年限是否调整等问题,北京市交通部门、发改委暂未回应。
; A: b T+ f x, x# Y 北京多条高速发生收费权转让) F# Y4 H- @$ d9 A4 ? j
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北京市将多条政府收费还贷公路转换为经营性公路,包括京石高速、机场高速等,并重新批准收费年限30年。导致京石高速总收费年限最长达42年。
' I- m: f2 |1 s( I 按《条例》规定,经营性公路收费最长不得超过30年。对2004之前完成收费权限转让的收费高速公路,收费期限成各方争议的焦点。交通委主任刘小明曾表示,京石高速等的收费权转让是在法规出台之前产生,收费不仅用在这条路还贷,还用于北京其他高速公路建设。北京的高速公路收费和还贷是作为一个整体的,不然此后的很多高速公路就没法修。
5 _" ]8 D7 j; a7 E. ^; V) X 【规定摘要】3 E2 U6 Z! H# q: y+ ^! k
转让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可以向省级人民政府申请延长收费期限,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5年,且累计收费期限的总和最长不得超过20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还贷公路累计收费期限的总和,最长不得超过25年。
" q+ I% u2 l* ]3 k 转让经营性公路收费权,不得延长收费期限,且累计收费期限的总和最长不得超过2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性公路累计收费期限的总和,最长不得超过30年。
2 t( T* V0 ]4 k6 k* E' c ~ ]( Q 《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
/ g/ k5 J/ e4 ?+ v! v/ a ■ 专家观点5 C( m; G: ?) R7 G: r
1 转让收费权 转让推动了城市路网建设4 p, ^# B. K; S0 y
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教授张柱庭表示,现在看高速公路收费,不能回避当年的历史原因。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北京财政收入很少,机场高速修建中一年所需的投入,基本上就占了财政收入的很大一部分。当时政府急于甩掉包袱,因此就将政府还贷性公路转为了经营性公路。当时全国都存在这个问题,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政府财政缺钱。
/ K, D& u, u6 I) F+ [, z+ ~ 张柱庭表示,不可否认的是,当年的这种转让手续,对包括北京在内的很多城市的路网建设,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 ^( O3 c6 c* r' }# b) N
2 收费期限 收回合理利润后收费应停止, M; U4 L& D T/ t# n
北京市人大代表卫爱民表示,国家规定了最高收费年限,并不意味着道路就必须以上限为准。
' ?/ L. R$ r$ x# p$ ?- v 北京多条高速公路当年批准的年限如此之长,其正当性让人质疑。设立收费年限的核心,是让经营者在还贷,收回成本,同时有一定的投资回报率。在经营效益好、车流量增大的情况下,成本和一定的收益率达到的时候,就应该取消收费,不能让高速路成为部分人牟利的工具。! J5 F- E8 D. @; S) C
发起高速路收费公益诉讼的律师李劲松则认为,北京有关政府部门人为地将高速公路预计收费年限的概念,偷换成一定可以收费年限的概念。
) R0 M2 o M: I$ u- Z. C' V5 y 现在问题的重点在发改委的收费年限的批复,“我认为至少应有附加条款,比如如果在期限之前收回合理利润,那么收费就应该中止。”
9 H7 q o% p7 {- ] 3 彻底免费 高速能否全免不能一概而论1 E$ V T. t+ C- A
在收回成本并有合理的投资回报之后,是否应该全部取消收费?对此张柱庭表示,不能一概而论。以机场高速而言,从法律的角度看,因持有96%股份的北京控股公司涉及到境外的股民,所以不能随便改变。对于今后新修的收费公路,在现在车流量较大的情况下,可以从程序上进行招标,货比三家,这样会更加公平。7 }$ h9 ?+ z" T4 l x& A6 ^9 \
市人大代表卫爱民表示,收到一定的利润就应该取消。6 m4 A! d2 H- e- S, ~
李劲松认为,按照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还贷公路在批准收费期限届满前已经还清贷款的,必须终止收费,免费通行。也不能以上市公司为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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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收费还贷是“算总账”& p6 K9 }. s; T8 ~" c
机场高速、京石高速收费年限一直是焦点,这样的收费期限是否合理?2009年北京市两会的政务咨询会上,两名丰台区人大代表曾就此与交通委主任刘小明有过对话,有关收费权转让是争议的焦点。双方观点对目前的收费清理活动仍有借鉴意义。
- O" ?* I& a. |* @- o 【现场对话】(节选)+ ^9 r" O) H9 U/ j: B
代表:杜家坎收费站什么时候能取消?1 i0 E- L3 C" t p* V
刘小明:现在还没有,我们一直在研究,主要是如何缓解当地拥堵问题。9 x/ K6 v% c& t7 C3 C. C
代表:2008年(交通部)出台一个法规(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收费公路累计收费不能超过25年。9 ]! w) J& L5 B
刘小明:1999年成立首发公司后,北京用“统贷统还”方式来建高速,收费不是针对一条路,收费还贷是作为一个整体,从总体上算账,首发经营的路不到600公里,现在贷款余额还有320多亿。
: N: r' b: a/ D 代表:政府修的路不能以盈利为目的,但我们知道这条路至少盈利好几个亿了。
4 Q+ d7 Q8 T3 D* b0 I! J( \1 ~ 刘小明:我们不能以局部来说,不然,这条路当时修到房山就够了,而是要在全国路网角度考虑。
6 Q6 \3 F) h1 o/ g) g( @$ p& b9 O 代表:但不能把全市的出行压力,都转移到这个地区的群众上来。
, y2 A( e( v4 U 刘小明:这个说法也不完全对,如我们全国的发展,东部快,西部慢,北京每年上交的税收,一部分转移到中西部去了,先发展的地区有义务(帮助落后的地区)。. d7 ~" T6 ~( {* t
代表:累计25年应该怎样解释?# B1 n: n5 D: @
交通部门人士(旁边的):不是一个概念,不一样,老规老办法,新规新办法。; `9 O. h% `; {
代表:但收费公路条例是这样解释的(累计不超过25年)。
3 w/ i @7 s1 W+ f% V 刘小明:不是这样解释的,要这样算,以后的很多高速路,如京平高速路就不用修了,没钱修。京承高速三期也没法修了。
: y7 o% u' `) B% I% v' W A07-A10版统筹 李立强
f ~0 V2 `" L4 t0 K- o. }# ?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蒋彦鑫, i: R2 H/ y- r/ R5 b- A0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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