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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x: R- h3 B6 f* D+ D 人民网北京7月8日电 (记者 王欲然)记者从国家海洋局网站获悉,今日,国家海洋局向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等10多家在我国海域内开展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的生产作业者发出通知,要求这些企业吸取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教训,全面开展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溢油风险排查与整改。2 ~3 F* Y6 a" D! o8 j
通知要求:) {9 i: T$ Q4 r2 Z6 v! N9 x
一是各石油公司要立即组织对本公司所有海上生产作业设施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溢油风险排查,重点对由于回注作业可能导致海底地层压力异常变化进而造成海底溢油的风险进行分析与排查。同时,要继续深入开展对钻井作业、管道泄漏等关键敏感部位和流程的溢油风险排查。3 t2 l. x& v/ p( _/ o6 P
二是各石油公司组织对本公司所有溢油应急计划进行修编,修编后的应急计划应涵盖所有生产作业环节和生产输运设施可能引发的溢油防范措施,并充分考虑人为和自然因素导致溢油的应急管理。同时,各石油公司所属不同区域和层级的应急计划之间要保持密切衔接,在发生较大规模溢油时确保能够相互协作处置。
, }5 ?6 x" c: H4 f6 I- u, Y 三是各石油公司要对照已经核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对现有生产规模、作业方式、设施等进行一次自查,对与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存在不相符的情况,要进行全面核对,依法进行整改。
/ W, q u" |3 J4 f* P3 @; U; Y 四是各石油公司要对海洋石油勘探开发作业的重点环节、设施的溢油风险防范与整治,重点要对老旧腐蚀的海底管道和生产设施进行彻底更新。对于曾经发生过溢油事故的企业,要进一步强化溢油风险管理措施,充分吸取教训,坚决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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