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员被狼狗咬伤下体 索赔10万元只赔800元 2004年11月26日05:19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孙思娅) 保
5 y- ]8 N, [7 \1 Q2 f, l. a险公司职员卢强(化名)被北京城建通达汽修厂的狼狗咬伤了下体。昨天,海淀法院判决汽修厂赔偿卢强医药费800余元。
/ Y. S' t4 u+ j/ k( _: r1月9日晚9时,卢强到通达汽修厂办理车辆保险理赔手续,不幸却被一只狼狗咬伤了下体,在治疗后仍有疼痛症状。卢强认为自己4 ~4 v$ {, b: Z
在精神上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影响了自己的日常生活,遂向汽修厂索赔10万元。 通达汽修厂称,他们为防偷盗就养了一只+ ?' g6 s3 Z) l' `9 Y" b
狗,只有晚上才放出来。而卢强在没有与门卫联系的情况下就于晚上10时以后擅自进入了厂区,结果被咬伤。 卢强向法院
0 r, o- J) [, I4 }9 ?' V8 U申请对他的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并支付了1500元鉴定费,但鉴定结果为“目前伤残程度尚未达到残疾水平”。法院判决通达汽修' _4 E6 G/ ~+ @2 k2 s4 J
厂赔偿卢强的医疗费800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