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广告投放 虚位以待【阿里云】2核2G云新老同享 99元/年,续费同价做网站就用糖果主机-sugarhosts.comJtti.com-新加坡服务器,美国服务器,香港服务器
查看: 194|回复: 0

香港居民在内地超龄子女4月起可申请赴港团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 年 4 月 2 日 22: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 S5 `8 P1 ]* l1 j) `5 b+ k1 f( T8 X; H
  不设申请截止期限; ~, F+ U9 A- P/ j
  南方日报讯 (记者/洪奕宜 通讯员/粤公宣)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决定,自2011年4月1日起,各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开始受理审批香港居民在内地超龄子女前往香港定居与父母团聚申请。2 G! s8 ?% q9 w( [0 L% p3 }
  香港居民在内地超龄子女,是指在其亲生父亲或者母亲于2001年11月1日以前取得香港居民身份证时未满14周岁的在内地子女。
- w2 i/ f0 I  r' v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按申请人在香港的亲生父亲或者母亲取得香港居民身份证的时间先后顺序分阶段受理申请,不设申请截止期限。3 s1 p* L, a( _4 h
  自2011年4月1日起,亲生父亲或者母亲于1979年12月31日(含当日)以前首次取得香港居民身份证的香港居民的在内地超龄子女,可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其他香港居民在内地超龄子女申请受理时间另行公布。
; v* I4 [" ~% f& n  [
5 U% D, l5 S" A/ D! l9 m4 r& C
Jgwy.Com - Free Web Hosting Guide & Directory In China since 2001! Jgwy.Net-Jglt.Net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金光论坛

GMT+8, 2025 年 2 月 6 日 21:11 , Processed in 0.030124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