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 H, K/ g8 v9 [2 t/ M9 H4 a
, [/ w6 v8 v, @/ P
0 G& s3 h+ U& f$ s! q5 F$ t4 C经济处罚成为丹灶镇对村小组干部进行考核管理的重要措施。
+ [) d8 W% Q8 P Z ?6 V" H 南方农村报讯 (记者李世敏 实习生陈娅娟)“(村小组)组委成员组织或参与群体性事件或集体上访的,正组长扣3600元,组委委员扣1800元;未经镇级调解,越级集体(5人以上)到区上访的,出现一宗,正组长扣500元,组委委员扣250元;辖区内出现群体性事件,每出现一宗, 正组长扣1000元,组委委员扣500元……”上述文字出自《(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塱心村各村民小组组委会成员2011-2013年工作绩效报酬计算方法》。文件出台时间为今年5月8日。
0 v$ l3 w- k$ ~1 U8 Q 6月15日,当地一位村小组长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不论青红皂白,出了问题就扣钱,这不是逼着我们去堵群众的嘴吗?”
1 k% Z" ^( a9 l& t 今年5月,丹灶镇各村委会收到一份《丹灶镇村民小组组委会成员2011-2013年工作绩效报酬计算办法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部门要求各村委会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对《意见》简单修改后下发到下辖各村小组。
+ ~+ q9 z; f% O: t6 ] 按照《意见》中的表述,其制定初衷是“完善各村小组组委会干部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充分调动组委成员开展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然而,在很多村小组干部眼中,《意见》中呈现更多的是对其工作的“约束”措施。尽管《意见》也提到“考核‘达标’奖励1000元,‘超过’奖励1500元”,但有关“扣钱”的规定则多达十几处。其中“治安综合治理单项考核工资”一项中规定的扣钱事项最多,“直至其补贴(不含基础工资和交通通讯补贴)扣完即止。”
2 E, C) H+ l$ X, r0 F" m+ V1 c 6月 15日,塱心村某村小组组长谭雄对南方农村报记者表示:“把违规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责任推在村小组干部头上,一出事就扣钱,难道村委会、镇政府就没有责任吗?”他认为,群众上访一般是因利益受到侵害,“政府不去解决问题,单靠让我们压制怎么行?”谭雄说,“反正一年工资也只有1万多块,我也不靠它生活,要扣就随他扣。”在丹灶,村小组干部年工资从5540元到16400元不等。' {" B4 @/ q: q( e7 ]( t
也有少数村小组干部对《意见》的执行力表示怀疑。“以前听说有个小组干部因为村民违规上访被扣了1800元,1年之后又还给他了。”一位村小组干部说。
2 q0 H7 k b- ]8 _3 E 6月15日,塱心村委会主任黎志坚在接受南方农村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与《意见》类似的规定以前就有,“只是这次更规范了。”他同时表示,村委会只是中间执行者,“按照《意见》规定的条条框框稍加修改后推行即可。”
% A& f% p# R0 Q: Z( X9 F 在黎志坚看来,将维稳等与村干部考核挂钩并不仅出现在村小组一级,“对负有责任的村委会干部罚得更厉害,光责任书,我就签十几个了。”
3 v: s# w3 U! J! x1 V% u 据介绍,上述《意见》由丹灶镇农村工作局制定。6月15日下午,丹灶镇一位负责宣传的工作人员找到南方农村报记者,转达了丹灶镇农村工作局负责人的意见:《意见》是丹灶镇根据中共南海区委农村工作部有关文件精神出台的,由村委会修改后发到各村小组,并经村民投票通过。1 j/ N6 K1 b- a4 `
南方农村报记者随机采访了当地数位村民,对方表示没有对《意见》进行过投票。谭雄说:“有关部门也没有征询过我的意见。”
* S# o9 m. y8 g# K' {) Y: C 6月16日,南海区委农村工作部游主任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丹灶镇没有将《意见》上报农村工作部审查备案。对《意见》中就综治维稳问题所制定的多条处罚措施,游主任称,“可能丹灶镇对此项工作比较重视吧。”(应采访对象要求,文中谭雄为化名)) V1 d8 n% T8 d, s/ C; Z% N% x
.blkComment p a:link{text-decoration:none} .blkComment p a:hover{text-decoration:underline}
- ?4 h( \6 @! m& j+ w" f
! T' S( {2 P4 P8 A! X* ` |
|